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部第79号部令和建设部“建办市函[2006]27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申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暂定级企业申报材料的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本次审查的内容是企业及有关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对专家审查意见有疑义的,可在公示期间内根据已申报的材料提出书面陈述意见,逾期不予受理,陈述意见须经初审部门审核。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上述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可向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举报,举报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暑实名及联系方法。
三、本次公示时间:
四、专家审查已通过的企业,应在公示期间登陆“湖北建设信息网”凭企业加密锁进行网上申报(网址:www.hbcic.gov.cn,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27-68873410、68873052),加密锁请到省建设厅信息中心购置。
五、专家审查已通过的新申办企业60%的专职人员(指总经理、技术负责人、2名注册造价师和其他人员2名,合计共6人)还需参加省厅组织的招投标能力考试,考试合格单位方可认定,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专家审查情况及审查意见.doc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