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增至4个
12月15日从省住建厅获悉,住建部初评出第十批(2020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并进行公示,荆州市位列其中。这意味着荆州将成为我省第四个国家节水型城市。之前三座分别为武汉市、黄石市和宜昌市。
据了解,荆州市中心城区工业用水量,从2017年的2.182亿立方米下降到2019年的1.9074亿立方米,降幅达12%。该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不含农业)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近年来,荆州市中心城区共计更新改造供水管道216条近374公里,完成一户一表改造1.2万户,开展二次供水设施改造45处,市区水表到户率达100%。2019年,该市获批全国第二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中心城区治理河渠52公里、清淤60万立方米,城区7个主要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该市目前已建成省级节水型企业13家、省级节水型单位30个和省级节水型小区16个。全市通过多渠道宣传节约用水,市民节水意识逐步增强,逐步形成了全民节水的良好风尚。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水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荆州市的变化是一个缩影。当前省住建厅认定了230个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以及武汉、宜昌、黄石、荆州四个省级节水型城市。我省水资源公报数据显示,2019年,全省总用水量为303.15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为66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57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同比分别下降了5.1%与3.3%。(周三春、彭艳)
来源:湖北日报(2020年12月21日0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