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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召开部分建筑业企业营改增税负调整座谈会

2019-05-16 15:57:25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到2019年,建筑业增值税从10%降为9%。为帮助我省建筑企业适应新的政策变化,更好地理解、掌握和执行好营改增政策,5月15日,省住建厅召开部分建筑业企业营改增税负调整座谈会,特邀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绪春,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处副处长娄晓鹏参加会议并现场进行政策指导。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张弘出席会议,省建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晶杰主持会议。

会上,有关企业负责人陈述了营改增政策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诉求和建议。省税务局对企业普遍反映的纳税与收入存在不匹配、纳税与实际收款不匹配、进项税额抵扣不足、外地预缴税费名目较多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和业务指导,并提出了工作建议和服务承诺。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认识,实施“营改增”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二是提高纳税意识、完善税务管理、做好税务筹划等方面的工作,提高对税务风险的防控能力,在降低企业缴纳税务额度的同时,促进税务管理工作的进一步优化。三是积极有效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变化,要看到这次税改对建筑业来说是挑战也是机遇,是行业转型发展的关键。后续,要进一步做好“营改增”政策的研究和宣传,引导我省建筑业适应新形势下“营改增”对企业经营战略和发展方式转型的要求。

来自省内部分地区的10家国有和民营建筑企业负责人;厅计划财务处,省建管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