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开展全省公租房小区规范管理评价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批示精神,推进我省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全国试点工作,全面提升我省公租房小区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打造我省幸福公租房小区名片,增强公租房保障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湖北省公租房小区规范管理评价办法(试行)》要求,我省将于2019年4月至6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租房小区规范管理评价工作。
此次评价工作范围涵盖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包括新建、购买、配建)已分配入住的廉租房、公租房项目(以下简称公租房小区)。本次全省公租房小区规范管理评价结果,将以市、州为单位,并根据各地公租房小区数量,对排名靠前和排名靠后的公租房小区及运营单位情况予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