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高楼不得超过500米
国家发改委要求严把超高层建筑审查关
新建高楼不得超过500米
据国家发改委官网7月6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坚持质量第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把超高层建筑审查关,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国家发改委表示,近年来,各地方不断加强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项目管理,工程安全质量水平不断提高。但仍有一些项目管理不严,相关管理规定落实不到位,造成工程质量下降、安全隐患增加。
《通知》强调,项目单位应当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确保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申请报告等文件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规划选址阶段要优化工程选址方案,尽量避免风险较大的敏感区域。可行性研究报告要对涉及工程安全质量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评价,提出应对方案。
同时,《通知》要求严把超高层建筑审查关。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把超大体量公众建筑、超高层建筑和重点地段建筑作为城市重大建筑项目进行管理。其中,对100米以上建筑应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确需建设的,要结合消防等专题论证进行建筑方案审查,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李晓琴)
来源:楚天都市报(2021年7月9日A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