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积金归集扩面量质齐飞 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2021年以来,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牢记初心使命,多措并举抓归集,并取得显著实效。2021年,全市新增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62389人,同比增长75.19%;新增住房公积金归集额64.01亿元,同比增长12.91%。截至2021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464.28亿元,归集余额194.84亿元。新增实缴人数、年归集额、增值收益等主要业务指标继续稳居全省地市州(除武汉外)首位,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是构建更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积极争取市政府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意见》,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以及财政、人社、经信、审计等相关市直单位归集扩面工作责任,为宜昌住房公积金在“十四五”期间实现“两个走在前列”目标和进入全国50强奠定坚实基础。争取各县市区政府同步印发相关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初步形成了依法缴存的氛围。协调市审计局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纳入审计监督内容,督促市教育系统、宜昌交旅集团等接受审计单位年净增归集额772万元。
二是树立更鲜明的依法建缴导向。持续狠抓审计署审计问题专项整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558家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重点企业,上门宣传住房公积金保障性、互助性、强制性等特点,督促企业依法建缴。共有336家企业开户为职工缴存公积金,整改率64.12%。以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保安服务公司为重点,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督促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38家单位全部开户建缴。全年受理职工投诉举报40起,为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433.8万元。
三是建立更规范的缴存制度体系。依法调整月缴存基数和缴存额度上下限,其中月缴存额度上限调整为4864元,同比增长11.15%,下限调整为180元,同比增长20%。灵活就业人员上限调整为3310元,比上年降低9.24%,下限调整为1104元,比2020年增长176%,更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实际需求。统筹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支持企业发展的关系,按照财政预算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上市企业(含拟上市企业)、一般非公企业及特殊困难企业等分类分档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华强化工、三峡新材等全市纳税百强企业全员建缴,兴发集团等国有企业全面上调缴存额度。(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