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未按照要求投放生活垃圾 一男子吃罚单
在非投放时间随意丢弃生活垃圾,宜昌市猇亭区城管执法局依据相关规定,对桐岭新村社区一男子杜某开出了首张垃圾分类罚单,对其进行了100元行政处罚。
“请您按规定时间投放垃圾”,近日,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停在桐岭新村9号垃圾分类网点,一女士在非投放时间将垃圾随意放置在垃圾分类网点旁正欲离开,物业发现后马上前来制止。这时,黑色小轿车司机杜某气愤下车,将放置在垃圾分类网点的垃圾肆意乱丢。桐岭新村主任立即将此情况反馈给猇亭区城管局,工作人员迅速开展调查,将监控抓拍下来的画面现场播放给杜某确认,并针对此情形对杜某开展了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培训、教育。随后,区城管局对杜某未按照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处予100元罚款。杜某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承诺在今后会全力配合,争当垃圾分类参与者、宣传者。
目前,猇亭区正在全区分类网点开展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达标验收工作,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垃圾分类需要全民参与,行政处罚只是手段,正确分类才是目的。小区实行定时定点投放后,在非投放时间段,希望大家不要随意将生活垃圾丢弃在投放点。
下一步,猇亭区城管局将继续推进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在加大垃圾分类执法查处力度的同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与推动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养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