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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追求服务不停步 营商环境得优化

2021-03-31 14:32:33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2020年,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以服务缴存企业和职工为工作导向,从出台利企惠民政策、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渠道、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营造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提高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出台系列措施,阶段性为企业纾困。面对2020年的新冠疫情影响,为纾解企业和职工生产生活困难,宜昌中心严格落实中央、省、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关精神,及时出台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等政策。2020年,共为60家缴存单位9260名缴存职工办理阶段性缓缴业务,缓缴资金2593.15万元。为54家中小企业及民办学校3383名缴存职工办理阶段性降比至3%业务,累计为企业节约经营成本556.43万元。为75个房地产项目释放保证金1.32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大力拓展组合贷款业务,实现贷款合作银行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开发上线房地产开发企业网厅,企业办事更加便捷。为支持企业疫后重振,中心认真贯彻中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精神,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最大程度减轻企业成本。2020年累计核准228家新开户企业4337名职工按最低缴存基数建缴,占企业开户数的56%,占新增企业缴存职工人数的24%。核准652家缴存企业51167名缴存职工按法定最低比例5%缴交。核准59家缴存企业缓缴最长不超过1年。

调整多条政策,助力百姓安居。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2020年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4376元,下限为150元,缴存比例保持5%-12%(单边)。全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3647元,下限为400元,缴存比例为20%(双边)。全力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在宜昌区域范围内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2020年共办理81笔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业务。按照“保一限二禁三”的原则,将购买首套首贷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首套首贷住房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房屋总价的80%,并放宽贷款次数认定标准和房屋套数认定标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取消重大疾病提取、困难家庭子女教育提取、低收入职工提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提取,让公积金回归住房属性,更好地满足缴存人住房消费需求。

加强网点建设,实现“跨省通办”。以宜昌中心一马路营业部搬迁为契机,高标准建设宜昌中心西陵营业部服务大厅,着力解决城区群众办事停车难、如厕难、上楼难、排队难等问题。在全市所有服务大厅开展“月度标兵、季度先锋、年度楷模”评比活动,定期公示评比结果,接受办事群众监督,并将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激励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服务至上理念。设立老年人服务专柜,着力消除“数字鸿沟”。紧盯老年人办理业务困难实际,在柜台配备老花镜,方便老年人办理业务。在服务大厅设置服务自助终端,并配备业务引导员手把手帮助老年人办理业务。在11个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服务专柜,完善“台前代收、台后联办”工作机制,提前完成了住建部规定的8项业务“跨省通办”任务。(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