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城建档案馆9月档案利用实例
9月16日,枝江市人民法院刘某持公函到枝江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因被执行人杨某及胡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为保全执行人利益,需查询两人办理房产登记的相关资料。工作人员获悉来意并审核有效证件后,迅速调阅了相关档案1卷,按需求将相关资料复制提供。以档为据,为法院的执行提供了依据。
9月23日,市民闫某来到枝江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因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要,要求查阅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工作人员获悉来意并审核有效证件后,迅速调阅了D-2-1-2007-572号档案,并将所需资料复制,为其办理不动产权证提供了有力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