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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召开

2019-11-07 10:41:22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11月5日,秭归县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召开。

会议指出,此次整治行动目标是全面清理农村积存垃圾,乡镇辖区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清零;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农村生活环境;补齐垃圾收运设施设备短板,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纳入村规民约,管控好农村常见垃圾,真正实现农村垃圾治理“五有”目标(即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

会议强调,一是全面排查清理。全面摸清辖区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积存垃圾现状,建立工作台账,制定专项清理方案;二是集中清除积存垃圾。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除,重点清除公路沿线、河道沿线、塘堰沟渠、房前屋后等处暴露垃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全面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对辖区内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采取原地整治或搬移处理的技术方案进行整治并植绿复绿;四是落实专项整治活动资金。乡镇多方筹集资金用于清理积存垃圾,县政府安排700万元债券资金用于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专项整治工作;五是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各乡镇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实际的垃圾分类模式,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措施。六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垃圾治理农户缴费制度,健全垃圾收运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市场化治理模式。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责任。要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快速有效推进,确保活动开展出成效;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活动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清理农村垃圾。认真开展“清洁家园·美丽乡村”创建评比等活动,促使农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巩固农村环境整治成果;三是加强检查督办,严肃考核问责。县治垃办加大检查、指导和督办力度,将乡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考核重要内容,并严格兑现奖补政策,对整治不力的将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