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建档案馆主动作为 开展新形势下联合验收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在当前机构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宜昌市城建档案馆依托法律赋予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加强上下联系与沟通,紧紧依靠主管局做好行业管理工作,积极主动作为,与主管部门一同努力,让全社会意识到城建档案在推进城市建设发展、改善人居环境中的重要价值和作用,突出城建档案工作的地位。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把科学管理并有效利用城建档案,作为提高执政能力和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根据新时代城建档案工作的新特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和修订《宜昌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本地城建档案相关管理规定,优化管理流程,重点突出三大特点。建设工程档案报送移交时间由原来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改为竣工备案前;竣工档案实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三同步报送移交;取消预验收,改为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时,组织对工程档案竣工验收,并形成验收结论,或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专家组竣工验收意见中明确工程档案验收结论。
三是将电子档案接收和电子签章等内容补充到《办法》中,通过法定的立法程序,变成地方性法律规范,同时同步颁布相关实施细则提高依法治档、依法行政的水平,建立依法收集、依法管理、依法提供利用的新机制,真正把城乡建设档案事业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颜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