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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公积金中心档案工作顺利通过省一级复查验收

2019-02-01 16:36:50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近日,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档案工作顺利通过省一级复查。近年来,中心从组织管理、制度规范、档案开发利用等方面着手,通过狠抓制度建设和档案管理工作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正逐步走向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一是健全组织管理,加强建章立制,夯实档案工作基础。2016年“四统一”后,中心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各县市区营业部档案,改变了原来分散独立的管理模式,制定了符合公积金中心的“三合一”档案管理制度,《档案收集归档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等9项管理规范,确保了中心档案工作标准化、完整化、规范化。

二是积极探索创新,巧用“互联网+”,推进数字化建设。加强新型载体档案管理,积极开展全文数据和多媒体数据库的建设。各县营业部档案全部利用宜昌市县乡村文档一体化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中心本级专职档案员在网上对各营业部档案录入进行管理,提高了档案工作效率。2018年2月8日,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与管理系统正式上线,实现了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存档,电子档案提交后存于三峡云计算机中心,纸质档案存于中心档案室,推动档案管理服务方式向智能化、精细化、网络化转型。

三是抓好开发利用,坚持为民服务,促进档案管理升级。为方便利用者查阅档案,档案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编制了各门类档案检索目录,为社会工作查考、编史修志、房屋产权变更、子女上学范围的认定、解决纠纷等提供了原始凭证;完善了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业务数据汇编、发文汇集、专题汇集、年鉴、专业资料汇编等;编写了档案利用效果实例选编。

宜昌中心将以此为契机,以省一级标准开展档案管理工作,推动我局档案管理水平更上新的台阶,着力实现档案管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尹建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