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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确保房屋鉴定质量

2023-10-18 16:40:05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为汲取房屋倒塌事故,预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惨重教训,深入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十条措施》进一步增强各级管理部门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切实加强建筑材料质量管理,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现结合谷城县建筑用材质量管理现状,要求房屋鉴定必须有资质机构进行鉴定。

谷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迅速行动,专门召开全县双随机一公开和综合监管推进会议,全面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推动落实,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统筹推进,各级各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形成了全县上下“一盘棋”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108在县政府网站公示了原5家增加为8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单,同时欢迎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机构,以更好的服务态度和价格优势来到谷城县开展业务。

谷城县住建局从以下方面加强监管

一、、严格规范鉴定行为,强化业务管理。1是按照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程序开展鉴定工作,具体是受理申请、初始调查、查勘检测、验算分析、鉴定评级、出具报告。2是建立鉴定业务申报,要求鉴定机构签订鉴定业务合同后一天内应向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所申报,上报内容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鉴定内容、鉴定合同签订时间、预计鉴定报告出具时间、预计参与鉴定人员数量等。3是完成鉴定报告备案, 要求鉴定机构出具C D级报告三天内报送属地主管部门完成备案。

二、严格执行鉴定标准:房屋安全鉴定不得简化鉴定程序,不得以局部安全鉴定代替整栋房屋安全鉴定,不得将排查(评估)报告代替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不得混合进行评定。生产经营类房屋严禁仅进行使用性鉴定。同一个鉴定项目使用鉴定标准必须一致,参照房屋土地性质选择鉴定标准。城镇房屋的鉴定应执行《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同时进行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

下一步住建局将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积极营造良好行业风气,促进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王炜洪、任君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