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住房公积金中心灵活就业人员建制初探
2021年,国家住建部在成都、常州等6个城市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对此,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作为、敢为人先,与全国试点城市同步推进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持续优化政策,让灵活就业人员实现从“能缴”到“能用”再到“好用”的转变。截至2023年7月底,全市累计有1.5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为958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17亿元,有效帮助灵活就业人员改善了居住条件,圆了住房梦。
一、解放思想,主动融入
根据2022年襄阳统计数据,襄阳城镇从业人口达到120万人,襄阳2022年底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接近36万人,尚有80余万人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未能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对此,中心党组以坐不住、等不及的姿态,在学习经验、深入调研、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破除“这也不行、那也不能”的思想藩篱,主动融入全国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以“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为目标,确立了“灵活自愿、互惠互助、兼顾公平”的建制原则,决定与全国试点城市同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制度跟进,主动服务
一是制度先行。2022年3月,经襄阳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襄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三类人员(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与单位缴存职工享受同等住房公积金使用权利。二是同步解读。根据《管理办法》,中心及时出台了《襄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和政策解读,更好地服务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便于前台工作人员操作。三是主动服务。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号、新媒体等渠道,线上线下宣传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政策,让灵活就业人员知道公积金“是什么”“怎样缴”“怎样用”,营造愿缴、想缴、能缴氛围。动员干部职工进小区开展“上门行动”,将有购房需求和住房商贷的人员作为重点,建立“商转公”需求台账,根据每名有意向群众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个性化缴交方案。开展“联镇包村行动”,积极与镇(区)领导和村“两委”干部对接,动员村干部和返乡务工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三、灵活适用,精细管理
一是“覆盖广”。明确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真实且较稳定的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的各类人员均可缴存。二是“灵活缴”。灵活就业缴存人可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缴存方式、缴存时长、缴存金额等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成为单位在职职工的,或单位在职职工成为灵活就业人员的,账户资金余额可转移至新账户下,原缴存贡献度随之转移并累计。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缴存人使用行为及需求分析,动态调整缴存使用的政策。三是“权益同”。灵活就业缴存人与单位在岗职工享有相同的公积金权益,在提取、贷款和管理上享受平等待遇,且可以享受年度结息、应缴个人所得税依法扣除等权益。四是“方便提”。灵活就业缴存人在个人账户开设6个月后可申请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襄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提取个人账户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五是“有补贴”。灵活就业缴存人履行缴存义务,缴存期满未贷款申请退出且符合相关规定的,自缴存期满之日起,根据其缴存时长、缴存金额,给予每年账户缴存资金适当比例缴存补贴。达到一定缴存贡献度的缴存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购买由住房公积金支持的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
四、量身定制,契合需求
一是以贷定缴。灵活就业缴存人连续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后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政策性低息贷款优惠。根据贷款实际情况,可按准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年限来计算月缴存额,月缴存额略高于月还款额即可。二是按月对冲。即每月还贷账户绑定每月缴存账户,可用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还贷”的无缝对接,确保贷后正常缴存。三是提前还款。已申请贷款的,可以用提取的方式提前部分还款,用于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每次至少3万元,每年最多3次)。四是合理定收。为解决灵活就业人员“贷不了、贷的少”的问题,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本人连续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的月缴存额直接确定还款能力的相关规定。且在原有的“按近6个月工资性收入银行流水、近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6个月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来确定还款能力的基础上,可增加共同还款人,实现公积金贷款代际互助,提高贷款额度,分担贷款风险。五是优化服务。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一类银行卡即可开户,并绑定银行卡账户用于直接扣款。围绕“政务服务+公积金”,以“鄂汇办APP”为依托,成功完成了“灵活就业人员线上开户”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