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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加强过程监督 确保结论准确

2023-07-26 16:25:3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谷城县住建局安全所,对鉴定结论进行核实,确保房屋鉴定的准确性。根据7月13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十条措施》鄂建文[2023]21号文件精神,第二条第(七)款:规范房屋安全鉴定。各市、州住建部门要规范房屋安全鉴定市场,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专业能力进行审核,公布房屋安全鉴定专业机构推荐名录。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鉴定机构配备开展业务所必需的人员和设备。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以局部安全鉴定代替整栋房屋安全鉴定,严厉打击虚假鉴定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住建局安全所立即对6月12日谷城县政府网站刚公示的在谷开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备案资料再次进行检查,在总计12份鉴定结论中发现城关镇城内街180号黄某家一栋三层经营性自建房鉴定结论是对第一层的基础结构进行鉴定,而不是整幢三层的房屋安全鉴定结论,安全所负责人王炜洪立即联系该机构,据了解该房是一次性建好,至今未加层,一层出租,二、三层是用于居住,6月28日鉴定现场时因楼上房门无钥匙打不开,所以无数据。房屋结构无问题。安全所要求该机构立即整改:坚决执行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不得以局部安全签定代替整栋房安全鉴定。

下一步,安全所将对在谷开展鉴定业务的机构鉴定结论进行全履盖检查,严防类似问题发生,确保房屋鉴定结论的科学性、严谨性、准确性。(王炜洪、任君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