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对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每部补10万元
昨日,广东广菱电梯有限公司襄阳办事处的工程人员到枣阳市绿化所2号住宅楼,测量加装电梯的相关施工数据。绿化所住户王耀方说:“我家住5楼,我老伴的腿做了手术,上下楼很不方便,加了电梯后,我们上下楼就方便多了。”
枣阳市不久前出台规定,对2021年市区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每部电梯财政补10万元,旨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宜居水平,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
据枣阳市住建局副局长张大军介绍,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利益协调、安全可靠”的原则,在满足城乡规划、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兼顾城市景观要求,尽可能减少对既有住宅内部功能和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同时,既有住宅应为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4层及4层以上多业主无电梯住宅,且加装电梯用地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既有住宅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不属于城市近期规划改建范围。另外,应当经加装电梯单元(栋)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张大军还介绍,本栋或本单元同意加装电梯的全体业主作为增设电梯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工程报建、设备采购、组织实施和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意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也可以书面委托1-2名业主代表代为承担上述工作。实施主体可向原售房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相关单位接到申请后应积极组织协调,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加装电梯费用除市财政补贴外,余下费用由使用电梯的住户共同协商承担。在报批程序上,由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先向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或原产权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然后报枣阳市住建部门,由住建部门牵头,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消防、城管、应急等相关部门及给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等相关管线单位开展现场踏勘,于10个工作日内审定答复。(付宏才、张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