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上午,在安全排查中得知谷城县液化气站与临时废旧回收堆放场安全间距不足,县安委会立即组织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等单位现场办公,要求废品回收站立即对易燃物质进行转运,按时报送转运进度。同时,由片区民警和社区进行监督,公安消防等部门下达整改通知,限时整改到位;相邻液化气站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以防意外事故发生。此次联合行动坚决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王炜洪、黄依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