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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强化乡镇污水处理厂营运管理

2020-11-06 09:37:29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近两个月来,枣阳市政府对全市24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接户率不高、运行负荷率不够、部分出水水质指标不达标等问题认真开展排查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主要指标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这是该市确保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营运的一大举措。

目前,枣阳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实现了全覆盖,共投入资金10.8亿元,建成24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雨污分流主管网343.82公里、接户管网663.74公里,日处理能力3.32万吨,生活污水管网普及率 90%以上,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80%以上。为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营运管理,枣阳市逐步建立财政支持、社会参与、使用者付费相结合的资金筹措与分担机制。首先,建立财政付费绩效管理机制,市财政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政府支付费用纳入年度中长期财政预算,分配的省奖补资金与乡镇污水处理项目运行效果挂钩,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奖补分配;市、镇两级财政还加大投入,枣阳市政府每年拿出500万元资金,各镇财政每年分别拿出10多万元,对污水处理厂电费和管理人员工资进行补贴。

与此同时,枣阳市出台《关于规范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明确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0.95元/吨)、征收范围和征收方式(污水处理费和水费一并征收)。另外,积极探索污泥处置利用机制,如吴店镇滚河污水处理厂于2019年6月开始脱泥,2019年6月与枣阳市吉明建材有限公司签署污泥处置协议,所有污泥送往砖厂焚烧再利用。吴店镇政府每年节约400吨污泥填埋处理费用4万元,砖厂也增加原材料效益10万余元。  

枣阳市还把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市政府对乡镇和市直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之一,市政府每月对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通报,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年底进行一次工作进度考评,并把考评结果与当年考核领导班子实绩和分配省级以奖代补资金相结合,以此推动各镇抓好污水处理厂正常营运管理。(付宏才、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