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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垃圾岂可随意倒 顺藤摸瓜“送罚单”

2023-10-31 15:27:39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随意倾倒垃圾影响市容市貌、污染环境卫生。近日,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三支队就查处这样一起案件,对当事人陈某在人行道倾倒废弃碎布边角料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

10月14日,该支队接到市民举报称,永安城区福临街佳和颐景小区附近垃圾收集点,有人多次将制衣废弃边角料随意倾倒在人行道上,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城市形象。接到举报后,该支队迅速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查。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随意倾倒的废弃边角料已被环卫工人清理。执法人员随即根据市民举报图片前往附近两家制衣店进行核实,但两家制衣店均否认违法倾倒废弃边角料的行为。针对这一情况,该支队安排专人在事发地点蹲守。

次日早晨6时20分许,执法人员发现,有人又在原地随意倾倒废弃边角料。执法人员随即拍照取证,通过跟随发现,违法当事人进入咸安区某服饰加工店。经过对现场样品的比对,在相关证据面前,当事人陈某承认其随意倾倒废弃边角料的违法行为。

据介绍,当事人陈某对产生的废弃边角料没有按照垃圾分类投放的相关要求来正确投放垃圾,而是随意倾倒在生活垃圾收集点附近人行道上,其行为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对市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令清理违法倾倒的废弃边角料,并依法对其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三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偷倒乱倒垃圾行为。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切勿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王亚玲、张思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