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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五项举措助力文明城市创建走深走实

2023-03-03 10:11:56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创建文明城市,只有责任人,没有局外人。2023年2月下旬以来,咸宁市通山县住建局锚定创文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做细做实,为我县创文工作“添砖加瓦”。

路段保洁到边到角。采取“四定一巡”(定点、定片、定人、定责,巡查)的方式,对太平大道(月亮湾红绿灯至老看守所道路两边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城央一品片区1网格、月亮湾片区2网格、六叶商场片区9网格等责任片区(网格)、路段进行巡回保洁,共发动干部职工500余人(次),清扫垃圾1.5吨。

文明出行规范引导。斑马线是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生命线。作为牵头单位之一,咸宁市通山县住建局积极协调3个责任单位共同做好林业局路口文明劝导执勤工作,并派驻1名志愿者值守(合计4人),及时劝阻行人及非机动车横穿马路、乱闯红灯等现象,纠正其不文明行为,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路、文明行车。

理念宣传广泛开展。组建若干宣传小分队,向临街商户、群众宣传文明创建的意义,号召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养成文明卫生的生产生活习惯。引导临街商户保持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不乱摆乱放物品商品,做到“货不出门”,不倚门经营或店外经营,不占道摆摊设点经营,不乱停放车辆。

门前管理做细做实。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对办公场所门前的非机动车进行规范停放,引导司机按规定停放机动车辆。保持门前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安排一名志愿者不定时巡查,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扬尘治理扎实有效。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确保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不飞尘、不泥泞、不遗撒,全面提升施工过程中的规范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消除隐患点位,对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同时强化宣传引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扬尘管控水平。(阮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