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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验获住建部“点名”推广

2021-12-03 15:40:36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公开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四批)的通知》,提供给全国各地学习借鉴。其中,咸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相关经验入选。

清单中指出,咸宁市坚持建管并重,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结合改造同步完善小区治理结构、健全小区长效管理机制,2019-2021年纳入中央补助支持改造计划的313个老旧小区,实现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全覆盖,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占比50%以上,物业管理全覆盖。

清单对咸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所有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必须完善小区治理结构,组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党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二是坚持一小区一策,推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政府兜底托管、居民自我管理等物业管理模式,引导居民在改造开工前,集体决策、自主选定适合本小区实际的管理模式。三是推行“小区吹哨、各方报到”,推动职能部门、包保单位、下沉党员干部、小区党员、业主和物业企业形成小区治理合力。

2019年以来,咸宁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事项扎实推进,全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规范提升、落实突破,2.9万户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得到显著改善。2022年,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中涉及咸宁六个县市区172个小区、27347户。(张标、马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