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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城管委实施“路长责任网格制” 用足迹连通民心

2021-07-21 17:39:32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7月19日上午,咸宁市城管执法委举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城市管理提质效”专题培训会。会上,《咸宁市城市容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细则》(下称《细则》)(试行)被分发到全体参会的城市管理工作者手中。即日起,咸宁市城区所有“路长”将按照该《细则》开展工作。

现场,市城管委分管相关工作的党组成员、副主任和总工程师详细解读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四大方面的管理标准,内容包括市容市貌秩序、道路清扫保洁、人行道维修、乔灌木和竹类等24项操作细则,有些数据甚至精确到毫米。

“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力推中心城区市容市貌‘路长责任网格制’落地落实。”市城管委副主任尹荣华向笔者介绍了此次培训的重要意义。

所谓“路长责任网格制”,即实行“一路一长”措施,路长对责任路段城市管理工作负总责,管理员在路长指导下开展工作,对责任范围内的市容、环卫、市政、园林工作负总责。

尹荣华说,实施“路长责任网格制”,将每个路段包保到责任人,主要在于提高所有城管队员责任意识,提高城市管理标准和质量,通过奖优罚劣调动积极性,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满足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目前,市城管委按照“一人一片、一天一事、一鼓作气、一以贯之”总要求,将市中心城区划分成若干责任网格,共设立一级路长7名,二级路长14名,三级路长24名,四级路长46名。

其中,一级路长为市城管委领导班子,担任市中心城区主要街道路长;二级路长为市容大队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各自辖区主要街道、商业繁华集中区域、重点路段的路长;三级路长为市容大队中队负责人,担任城区次干道及辖区街巷道路的路长;四级路长为市容大队执法队员,担任本辖区背街小巷及其他路段的路长。

“路长责任网格制”要求,一级路长每月对责任路段徒步巡查不少于一次;二级路长每周对责任路段巡查不少于3次;三、四级路长每天对责任路段徒步巡查不少于1次,管理员每日现场巡查,及时办结投诉、转交的专业事务。

各级路长建立现场巡查工作日志,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属责任范围内的,第一时间自行解决,做问题的“终结者”。属委系统的,督导管理员负责整改;属其他单位的,上报市城管指挥中心派遣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置。所有问题以图片形式列出清单。

“让队员人人有责,人人有压力,人人有担当,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市城管综合执法一大队大队长张建平说,自从6月初实行市容市貌“路长责任网格制”以来,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频次与力度明显提高。

张建平举了个例子,6月10日6时40分左右,一名骑摩托车的市民在潜山路被掉落的电缆线绊倒,该路段管理员看到后第一时间向路长上报情况,路长迅速与责任单位取得联系,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当即赶到现场处理。没实行路长制前,这件事可能要等到上班时间。

“实行路长制以后,责任更加明确,一个人盯一条街,所有的问题能一直跟踪到底。另外,巡查中发现问题,协调沟通起来更顺畅,问题解决起来也更快。”市城管综合执法四大队广告中队中队长钟会艳说出自己的切身体会。

“马路办公马上办。”市城管委主任何宏辉表示,把城管工作办公室搬到马路上,就是要努力用足迹连通民心,践行“深实严细久”工作标准和“五到四从四多”工作方法,走出洁净道路,走出蓝天净土,走出贴心便民,走出咸宁城管新形象。通过“路长责任网格制”,建立起管理、作业、执法、责任四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和科学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实现城市治理全覆盖、无缝隙、无盲区。(赵丽红、陈厚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