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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多举措助企纾困促发展

2020-11-05 11:25:55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自“下沉企业,助企纾困”活动开展以来,咸宁市住建局围绕稳企业、稳产业、稳运行工作主线,组织专班深入市直及各县(市)区房地产、建筑业企业开展纾困解难活动61次,梳理企业反馈问题60条,目前已办结51条,正在办理9条,一批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解决。

坚持“服务助企”,做问题终结者。围绕制约行业达产达效的资金、订单、成本上升等具体问题,凝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各方企业等多方合力,尽力消减因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推动行业发展“跃升式”追赶。对50余条能够自行解决的问题,全部落实整改措施及责任人,目前均已办结;对5条需请省住建厅支持解决的问题和4条需请市直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已分别向省住建厅、市政府呈报了问题清单及请示,目前已基本解决。

坚持“政策惠企”,激发市场活力。先后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关于表彰在全市疫情抗击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建筑企业和个人》《咸宁市参与疫情防控物业服务企业财政补助实施细则》《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建设工程计价管理的通知》《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停征市城区中小微企业污水处理费的通知》等系列文件,通过细化措施办法,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精神,发挥政策稳企稳市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企业。

坚持“环境活企”,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着力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梳理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优惠政策,将13项优惠政策落实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中,简化施工许可置条件,实行承诺制,推行多图联审、多验合一、多测合一制度,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积极落实招投标优惠政策,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精神,对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受市级表彰的企业和个人在投标中予以加分;印发《咸宁市诚信企业评选表彰暂行办法》,让获得“咸宁市优秀诚信企业”称号的企业在投标中拥有更多优先权。着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督导落实中小微工业企业水价、气价按基准价下调10%的优惠政策,并在全省首开先河,将水价优惠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底,同时对市城区所有执行非居民水价的中小微企业停征污水处理费,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成本。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开辟多层次融资渠道,先后举办“建筑业支持与纾困计划”“建筑业春润行动”专题对接会,47家建筑业企业获得相关银行信贷支持资金12.5亿元;组织百余家建筑业、房地产企业与高新区相关企业实地对接,达成合作意向(协议)30余笔,签订供货合同约1900万。

坚持“宣传暖企”,强化政策指导。梳理各级各部门印发的惠企政策,编印宣传手册200余册,向全市百余家企业进行发放。同时,积极落实县级领导包保企业制度,主动上门宣讲惠企政策,一对一提供服务指导,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方冬萍、马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