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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咸安区多措并举推动绿色建筑快速发展

2020-08-03 14:54:34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地方的绿色建筑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确保绿色建筑工程造福社会人文和生态环境,近年来,咸宁市咸安区住建局在全区上下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工作,主动做好新型墙材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实施等各项工作,有效推动绿色建筑快速发展。

一是明确职责。明确了各部门、股室建筑节能监管工作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绿色建筑节能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二是加强宣传。积极做好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新技术的推广工作,强化企业、个人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应用意识;三是狠抓源头。从源头抓起,加强建筑节能材料登记管理工作,重点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设计变更,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和监理规划编制审批,技术交底及示范样板确认,抽查节能材料的送检和实体检验情况。对擅自修改和降低节能保温措施的行为进行查处。实行绿色建筑专项验收监督,积极开展节能钻芯检测和热工性能现场检测监督;四是过程监管。加强对新建工程建筑节能的全过程监管,重点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对绿色建筑工程的施工及材料现场取样进行旁站并记录情况。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是否严格执行节能标准。进一步完善从规划设计到竣工验收多环节闭合式监管,有效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施工执行率,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五是积极引导。大力推广建筑新材料的应用,积极引导绿色建筑建设,扩大土建施工技术、建筑设备安装技术新工艺的覆盖面;六是集中示范。抓好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对政府投资的项目及民生项目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大力推广实施绿色建筑样板工程。(郑明维、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