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人行道违停未接受处理影响年检
从2020年3月底开始,咸宁市城管执法委加大了市区人行道违停处罚力度,对收到罚单的车辆一律处以罚款100元,未接受处理的,将影响车辆年检。
市城管委城区机动车停车服务中心负责同志介绍,人行道违法停车主要有四种情况:有的车主将车辆一半停在人行道一半停在车道;有的车主将车停放在人行道上,且侵占盲道;有的车主为图方便办事,直接将车停在一些办事地点的门口;有的车主看到别人停在人行道,也跟着一起停,影响行人通行。
有些车主心存侥幸,城管贴单与交警贴单不同,交警贴单了不处理过不了年检,城管贴单只是教育一下,也不罚款,而且下次不一定还被贴。
为给广大市民创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机动车停车服务中心一直以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管理模式。2018年10月,中心开始开人行道违停罚单。当时,对首次收到罚单的车辆车主以教育为主不处罚,二次及以上收到罚单的车辆进行拖移并处罚。2019年,中心开出7596张违停罚单,但只有1832名车主主动接受教育。
2020年3月底,机动车停车服务中心加大了违停处罚力度,与交警部门启动联合整治,对违法停放在人行道上的车辆张贴违停告知书,拍照上传违停系统,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以罚款100元。三天内未到城管违停窗口接受处罚的,违停信息将录入交警处罚系统,未消除违停信息的车辆将影响年检。
还有些车主质疑,城管哪里有权力管违停?
对此,市城管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城管执法部门行使人行道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集中行使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权。
根据市城管委“三定方案”,该委负责市区侵占城市道路的人行道停放车辆的管理和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