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城管开出复工复市后首张罚单
日前,咸宁市潜山路一门店店主因随意倾倒装修建筑垃圾,收到了城管执法部门开出200元罚单。这是复工复市以来,咸宁市城管执法部门开出的首张罚单。
近日,咸宁市城管执法委综合执法四大队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潜山路某餐馆门口人行道上杂乱堆放着一堆建筑垃圾,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经核实,是餐馆店内装修垃圾随意倾倒在了人行道上。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餐馆店主在接受行政处罚后表示,今后一定遵规守法,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再也不会心存侥幸,随意抛撒装修垃圾。
城管部门呼吁,咸宁市正处于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关键期,希望广大市民人人参与防控疫情,共同爱护市容市貌境,营造干净、卫生、整洁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