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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城管执法委落实“三项制度” 打造“法治城管”

2019-12-02 15:38:01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为城市管理执法单位,咸宁市城管执法委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制定了《咸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以特色活动为抓手,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立足实际,创新举措,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城市管理的全过程,努力打造“法治城管”。

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落实执法公示制度

近年来,市城管执法委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项公开与政务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全面加强对城管执法行为的监督。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做到三个“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公示“一张权责清单”。 根据新的“三定方案”,全面梳理和调整城管执法权责清单,将相关信息录入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主动公开。

统一“一个办理窗口”。 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将道路挖掘、户外广告、建筑渣土处置、临时占道、损绿毁绿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全部集中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强化中心窗口与委属各单位的联动联办,落实“一门受理、一站办理、一网联办、一套体系”的运作机制,推进阳光审批、阳光处罚、阳光执法,增强执法公信力。

优化“一套流程”。 制定《店招管理流程》《违停告知书张贴流程》《运用渣土运输管理子系统进行行政处罚流程》《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管理处罚工作流程》《餐厨废弃物管理处罚流程》,在中心窗口及咸宁市城管执法委门户网站统一公布接受监督。

以“执法规范年”活动为抓手,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

市城管执法委将2019年定为“城管执法行为规范年”, 以3月底120名执法一线队员全封闭军事训练为起点,全年分三阶段开展声势浩大的“执法规范年”活动。活动全程以落实《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为目标,重点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城管执法文书、执法过程更加规范。

完善执法文书,夯实工作基础。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和法律法规的修订,对原有执法文书进行修改完善,规范内容和格式,统一下发委属各单位贯彻执行,以规范的文字记录完成执法案卷的全过程留痕。

配齐执法装备,推行音像记录。根据执法力量组成情况,以中队为单位配发执法记录仪。从严落实《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将队员规范着装、佩带执法标识和执法记录仪以及执法车辆管理情况纳入每月检查考评通报。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情况,资料存储、查阅、调取、归档等管理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全面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同时各执法大队因地制宜建设了专门的询问室。

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强化“晴天执法、雨天学习”, 各执法中队利用雨天闲时组织集中学习“三项制度”,熟知制度内容。录制规范执法小视频,对亮证执法、执法文明用语、告知权利义务等流程以视频化的方式推送给委属各执法单位学习。以“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为契机 ,全年分两批次对全委干部职工、各县市区城管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组织轮训,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列为专题培训内容,邀请单位法律顾问进行授课,深入剖析“三项制度”内涵。

以“律师驻队”工作为抓手,落实法制审查制度

近年来,市城管执法委不断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机关设立法规(行政审批)科,各单位明确法制审核责任人,按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配齐法制审核人员。同时以做实“律师驻队”工作为抓手,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将外聘法律顾问纳入法制审核队伍,形成“1+1”模式的法制审核力量,凡是重大疑难问题必须经过法律顾问审查。

常驻执法大队。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由律师事务所指派一名以上的专职律师常驻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随队执法,联系实际案例向执法队员讲解执法技巧和规范,随时指出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场纠正执法不规范的行为。

开展“以案说法”。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违法污染路面、违法挖掘城市道路等违法行为分别立案处罚,依次理清各类案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程序。对大队办理的典型案例,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每周一案、公开点评,通过案例解析,让执法人员发现自己的问题和不足,规范自己的行为。

开展案卷评查。对委属单位2018年一般程序案卷进行集中评查,通过律师评卷、各单位交叉互评、法规科复评的方式,评出优秀案卷和优秀个人,通过办案标兵、办案能手评比活动,查找差距、认清不足,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提高执法质量。

推行“三项制度”以来,市城管执法委的执法效果和执法满意度不断提升,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55起,没有一起执法纠纷。下一步,将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作风让“三项制度”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打造“法治城管”文明之师、规范之师、公正之师。(赵丽红、万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