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组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一部署,近日,咸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直各审批部门分散设置的窗口进行了整合,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设立了咸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并按照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4个审批阶段划分,设置了4个前台受理窗口。
综合窗口实行“一家牵头、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由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并联审批阶段办事指南及申报表单,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并联审批要求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建设单位到牵头部门一次性领取相关审批文件。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划拨或出让)、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审批事项,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审批事项,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审核确认、施工许可证核发等审批事项,由市住建局牵头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审批事项,由市住建局牵头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并行办理。
自6月13日起,市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将全部集中到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并严格执行“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市直各相关部门分散设置的窗口不再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由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切实将前台“一个窗口”受理、后台并联审批工作机制落到实处,推进咸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