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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三项举措推进垃圾强制分类

2019-02-02 14:34:14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近年来,咸宁市城管委三项举措推进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一是铺开试点,印发了《咸安区浮山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联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咸宁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已在9个试点小区和市、区公共机构启动垃圾强制分类试点。每个试点小区设一个“好嘞垃圾分类服务亭”,配备3个智能化垃圾回收专用箱,并安排2名垃圾分类管理员,宣传引导小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投放和积分兑换礼品及相关服务管理工作。累计回收可利用垃圾56.18吨,危废品0.5吨,居民积分兑换礼品价值56180元。

二是大力宣传,举行垃圾分类各类宣传活动23次,开展“大手拉小手”垃圾分类进校园宣讲活动4场,《咸宁日报》和咸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18次,有效提高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

三是启动采购,为节约成本和提高效率,多次协商确定了试点街道垃圾强制分类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模式,并公示确认,该项目共覆盖3.8万户,每年投资500万元,项目咨询公司已编制试点街道全域垃圾分类采购项目“二评一案”扩展方案,并完成采购工作。(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