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重拳出击 坚决整治“委托销售”乱象
为了规范商品房委托销售(也称渠道销售)行为,构建良好的行业发展生态,促进孝感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近日,孝感市住建局印发《关于规范孝感城区新建商品房委托销售行为的通知》,重拳出击整治“委托销售”乱象。
一是指导孝感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制订行业自律倡议书、承诺书,将委托销售佣金标准引进价格法管理的笼子,制止行业无序竞争行为。目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均作出公开承诺,商品房委托销售佣金标准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成交价总额的3%。
二是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时,如实行委托销售的,必须在销售方案中明确承销中介机构名称、主要委托事项及佣金标准,将委托代销合同作为销售方案附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代销或者包销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三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对外销售的商品房价格应与项目现场公示的房价一致,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识误导购房人,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出现所谓“工抵房”、“抵账房”等商业宣传,不得制造虚假供求信息、捏造或者散布不实信息恶意炒作,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虚假销售、套路营销,扰乱市场秩序。
四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机构为购房人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手续,代办费一律由开发企业承担。
五是落实房地产中介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和完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并在“孝感市房地产行业从业主体信用信息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示。对于2022年6月20日以前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或已办理营业执照但未在住建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建立信用档案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一律认定为“黑中介”,纳入行业信用黑榜,不得从事新建商品房销售代理业务及其它房产经纪业务,开发企业不得与之开展委托销售业务合作。
六是各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在2022年6月20日前未自查问题并整改到位的,将暂停网签、停止新建商品房销售,不良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列入企业信用黑名单,涉嫌价格欺诈的移交价格部门进行查处、涉嫌偷漏税的移交税务部门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