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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依法拆除违规招牌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2021-12-21 09:56:48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12月17日,孝感市孝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对航空路上的一家商户门店招牌依法强制拆除,并对该商户免于行政处罚,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11月下旬,三中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航空路上一家电竞馆的门店招牌正在翻新,执法人员现场劝导其先停工,并告知门店招牌设置标准,要求迅速办理相关报备手续后再予以施工。五个工作日后,该电竞馆不仅未申报相关手续,而且继续施工,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文书,但商户在整改期限内未自行整改,多次劝说停工无果。随后,执法人员依法强制拆除。

依据《孝感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设置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不得封闭窗户、通风口、排烟管道和其他消防安全通道,不得影响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未经批准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为大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体现城管人性化温情执法,我们对商户免于行政处罚,只是进行了批评教育,商户很配合,拆除工作很顺利!”三中队执法人员杨灿说。(王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