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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开展房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2021-08-24 16:55:36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为进一步推动解决武汉市房管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市房管局正在全市开展房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针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市房管局结合住宅小区公共服务管理评议、物业投诉受理处置、物业服务行政监管巡查、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配合做好转供电改革等工作,纠正和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物业企业及行为,推进物业企业规范经营,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指示精神,根据省住建厅等五部门印发的《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近期,市房管局拟与发改、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协同整治六方面重点问题,目前各项工作正在启动阶段。

整治内容具体为,一是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为由,中断或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履行报告义务;三是泄露业主信息,与业委会共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等违法行为;四是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撤离物业服务项目,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等行为;五是未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公共收益收支、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等行为;六四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及转供电代收加价等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

持续开展危房治理

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房管局重新公布了《武汉市公共建筑房屋安全检查办法》,进一步压实全市各区相关部门公共建筑的管理责任。组织各区房管部门对全市隔离场所进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28家境外人员隔离点、21家中高风险隔离点,对1家存在安全隐患的中高风险隔离点下达了房屋安全鉴定通知书,并将排查情况通报市工作专班。同时,会同教育、市场、消防等4个部门对20家市属教育机构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对各区开展教育场所安全隐患抽查,进一步保障房屋安全。截至7月底,全市已整治城镇D级危房39栋,占目标任务(48栋)的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