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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中心组织旁听行政诉讼庭审

2020-12-02 10:36:48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落实省高院、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11月27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党组成员、副主任张中新带队,相关分中心和机关处室负责同志前往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行政诉讼庭审。

当天公开庭审的案件是刘某某诉汉阳区人民政府撤销行政行为一案。该案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原告认为被告作出的相关行政决定违反法定程序,应予撤销,同时诉称被告基于该“违法”决定的一系列行政行为未履行合理告知、依规送达,从而导致原告方丧失相应的知情权、申辩权,最终导致实体权益受损。整个庭审过程主要围绕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展开辩论。

庭审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庭审旁听受益匪浅,各项行政决定、执法行为在保证实体合法的前提下,程序合法尤为重要。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行政行为合法性、具体执法行为合规性的重要性,作为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具备较高法治素养,随时保持行政行为的法治思维,确保各项决策合法、各项具体业务行为合规,这是公积金制度取信于民、长远健康发展的根基所在。(余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