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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岸城管给“自己人”开罚单

2020-05-08 10:55:30 |  楚天都市报 | 

5家环卫公司清运垃圾不及时造成路面污染

江岸城管给“自己人”开罚单

转运垃圾后,没有及时清扫;因清运不及时,致使垃圾桶满溢,污染路面。江岸区城管执法大队对5家环卫公司分别开出了罚单。7日,这些环卫公司陆续缴纳了50元罚款。

城管与环卫原本是一家,为何自己罚自己?

江岸区城管执法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近期由于气温升高,为减少污染源,从4月中旬起,江岸区城管执法大队安排专人,分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在江大路予思教育、江大路晋合世家、黄孝河路惠济二路人大宿舍、苗栗路银座大厦、苗栗路鹏程花园等处,执法人员发现垃圾桶满溢。在江大路新药特药药房、兴业路春林医院等处,垃圾桶占用机动车道;江大路新药特药药房垃圾22时之前已清运。

“占用机动车道和提前清运都存在转运完成后,场地没有彻底清干净的情况。垃圾桶满溢原因是清理转运不及时,造成路面污染。”江岸城管执法队员介绍,他们先后发现辖区后湖街、劳动街、花桥街等多个垃圾清运点位,存在夜间转运时间前移,未做到垃圾转运后人走场清,以及容器脏乱、摆放无序、占道摆放等问题。

根据执法检查情况,江岸区执法大队向相关执法中队下发督办通知单,督促中队依法办案。

城管执法中队在督促相关环卫公司尽快整改的同时,依照《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给予问题较为突出的5家环卫公司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被罚金额不高,但作为被处罚单位的负责人还是感到脸红。”对于被处罚一事,江岸一环卫公司负责人表示,虽然目前整体上环卫作业水平较以往有了很大提升,但确实还存在落实作业标准不细致,以及清扫、转运环节衔接不够等问题。

江岸区城管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基层清扫公司的实际困难,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主要以宣传提醒为主,首次将行政处罚作为辅助手段,以督促基层环卫作业单位迅速整改。(卢成汉、宋宏雷、明峰)

来源:楚天都市报(2020年5月8日07版A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