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积极开展国际湿地城市认证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办好2021年国际《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武汉市已制定了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方案,争取到2021年实现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16.24万公顷,湿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达18.9%以上,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标准。目前,省政府已向国家林草局推荐武汉市申报创建国际湿地城市。
武汉市政府已成立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开展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及制定相关规划。将湿地保护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及总体规划,编制湿地保护与修复等专项规划。建立湿地用途管控机制,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减退,湿地保护率稳步提升。二是实施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突出长江大保护、三大攻坚战、水环境治理等,组织开展重要河流和湖泊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实施沉湖、涨渡湖等湿地自然保护区,杜公湖、安山等国家湿地公园,以及小微湿地保护修复。推进水生态治理,实施水污染防治规划,深化“四水共治”,加强岸线生态化修复,落实河湖长制。三是完善落实湿地生态补偿与考核机制。推进湿地自然保护地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基本生态控制线区域生态补偿制度,逐步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指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四是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湿地宣传教育活动,建设湿地宣教场所,组织湿地保护相关新闻媒体宣传,建立湿地保护志愿者制度及服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