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市州动态十堰正文

丹江口:四举措扎实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023-11-23 14:33:53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是民之所愿。农村危房改造作为解决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民生工程,牢牢承载着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居梦”。2023年以来,为切实做好全市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丹江口市住建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把群众诉求作为工作导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危房改造。

一是全面摸底排查,保障政策落实。2023年初,市住建局组织各镇(办、处、区)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并住建工作专班现场核实情况,确定了2023年度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户。9月初,为切实保障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市住建局结合各镇(办、处、区)摸排和每月动态监测情况,于专班核查后确定新增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8户。全年共实施危房改造38户,做到应改尽改,应补尽补。

二是严格审核审批,精准补助对象。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村公告公示、乡镇审核上报、市级审核批准的工作程序,由乡村振兴、民政部门对计划实施农户进行身份认定,属地镇(办、处、区)进行负面清单核查,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精准性。

三是加强过程监管,注重工程质量。为确保危改工作保质保量精准实施,市住建局细化目标责任,层层狠抓落实,不定期组织工作专班开展实地督查,动态式监督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并指导检查镇村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保证信息及时、全面、真实。

四是及时开展验收,规范资金拨付。按照“完工一户、验收一户、拨付一户”的原则,市住建局根据改造进度快慢,将38户危房改造任务分为8月第一批次、10月第二批次,分别展开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以乡镇初验、市级复检的“二次验收”方式,组建工作专班逐户进行核查,并下发住房安全有保障认定书。对符合验收标准的农户,及时建立资金拨付台账,按照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直达农户账户,全面完成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何星玥、陈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