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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住建局全面开展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2022-05-06 17:43:12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以及湖北省、十堰市和竹溪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深刻汲取湖南长沙望城 “4.29”自建楼房倒塌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和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连日来,竹溪县住建局组织专班,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

迅速行动,精心部署。5月1日上午,竹溪县召开房屋安全领域安全生产专题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批示和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房屋安全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迅速组建农村和城区房屋安全排查工作专班,制定下发了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明确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各方责任和工作目标、工作效果,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岗,明确到人。

突出重点,全面排查。一是开展危旧房屋排查。对辖区范围内老旧危房进行“地毯式”全面排查。重点聚焦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擅自加层的自建房,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纳入重点监测范围。二是开展疑似危房安全鉴定。经排查为疑似危房的建筑房屋,由县住建局委托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机构统一进行鉴定检测,并将在册危房清单报房屋安全主管部门备案。三是全面加强危房治理。D级危房住户一律要求15日前搬出,并采取相应安置措施。C、D级危房一律不得对外出租、出售或作为经营用房,并根据“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危房改造责任主体,统一安排、分类处置。

强化监督,限时整改。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意识,强化对房屋排查和危房改造过程中的监督执法,确保在隐患整治过程中不产生新的违法建筑。在推进危房排查整治中,针对问题台账,清仓见底,一户一户地进行销号。同时,组织对各单位危房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开展不力、走形式的坚决予以通报。

截至5月4日下午,竹溪县累计排查居民自建房60550户,初判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有1056户,已鉴定为C、D级危房的538户;用于经营(含出租)的6330户,初判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51户,已鉴定为C、D级危房的2户(城区2户);未经审批擅自改扩建的3户,初判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2户。已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或已整治的540户。

下一步,竹溪县住建局将持续深入加强房屋日常安全隐患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要求,实行清单管理,及时跟进督查,限时销号清零。 (余乾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