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公积金办事处人人催缴履主责 聚集主业见成效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和归集率,保证缴存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切实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近日,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丹江口办事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公积金催缴工作。
一是组织专人负责对全市缴存单位进行了详细认真的排查,对欠缴、未缴、断缴的单位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列出详细的单位名称及欠缴、未缴、断缴的时间和金额,制定出具体的催缴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对催缴台账进一步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制定归集催收任务分配表,全体干部职工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认领工作任务,迅速行动,采取电话提醒、业务QQ群通知、下发催收函等多种方式开展催收工作,每周进行汇总通报,同时对缴存单位情况及催缴进度进行实时跟踪,确保单位催收到一个、销号一个。
三是针对系统中常年存在的“死户”“空户”和因机构改革撤销的“非正常户”,业务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核实的方式查明原因,确属非正常情况的单位账户,汇总上报办公室,后续将集中进行销户,为今后年审业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此次催缴工作进一步宣传了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提高了各缴存单位对公积金的认识,得到了广泛的理解与支持。下一步,丹江口办事处将继续聚集主责主业,深入开展催缴工作,与缴存单位加强联系、及时督促,把工作做实做细,努力提升服务效能,树立部门良好形象,切实维护好广大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