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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多措并举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020-12-31 11:36:16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2020年,十堰市多措并举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2020年,十堰市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数为15216户、23个片区,截至12月底已全部开工,开工率为100%,达到了省住建厅的进度要求。为强化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提请市政府成立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县市区政府作为老旧小区改造责任主体,督促各县市区成立了领导小组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班,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强化建章立制。2020年4月,印发了《十堰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在国务院办公厅〔2020〕23号文件出台后,十堰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研究起草了《十堰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在市政府审核后,以十政办发〔2020〕33号文件出台实施。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照住建部统一部署,与市住建局配合,委托专业技术部门,在深入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十堰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建立了老旧小区项目库,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将十堰市2000年以前建成的需要改造老旧小区全部实施改造,以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条件。

强化资金保障。2020年,市房地产服务中心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密切配合,积极申报项目与申请资料,争取落实了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城区全年共争取落实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28244万元,基本满足了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需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加强督办检查力度,切实推进了工作进程。8月7日,提请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11月,与市住建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进展缓慢的县市区进行了督办检查,有力地推进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程。

强化计划推进。按照省住建厅要求,组织三区老旧小区改造专班,对城区老旧小区现状进行了深入调查摸底,拟定并向省住建厅申报了十堰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全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248个,改造户数为69833户。市本级申报改造计划39827户,其中张湾区申报改造计划19901户,茅箭区申报改造计划19275户,十堰经济开发区申报改造计划65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