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公积金办事处组织开展宪法学习活动
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丹江口办事处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宪法专题学习活动,通过讲解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权威,激发学法的积极性和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上,全体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原文和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宪法知识,观看了宪法宣传片,就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等内容进行发言讨论,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中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确保宪法精神在住房公积金工作中落地生根。
会议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要深刻领会宪法的核心要义,把宪法作为根本的行为准则,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进而形成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职工们纷纷表示,要不断加强对宪法的学习领会和理解运用,结合工作实际,真正做到用新思想指导实践,用新理念引领发展,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把对宪法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真正转化为思维和准则,营造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律氛围,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