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市州动态十堰正文

十堰:加强“八个方面”统筹协调力度 进一步提升“红色物业”建设工作水平

2020-10-30 11:44:49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红色物业”建设是一项点多面广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组织、政府职能部门、物业行业企业、小区居民群众等多方联动、协同发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系统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才能真正实现优化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目的,把这一关系千家万户群众的好事办成品牌工程、民心工程。

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健全组织体系。要按照《十堰市深化红色物业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住宅小区、物业企业、小区业委会党组织建设。在组织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加快市、县两级物业行业党委建设,2020年底前成立十堰中心城区市区两级物业行业党委,2021年其他县(市、区)物业行业党委要全部建立到位。市物业行业党委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各物业企业、业委会在所属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的领导下,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和选派党建指导员“三建一派”方式,实现行业协会、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应建尽建。

二是加快推进小区业委会组建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街道和社区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民政部门指导下,加快推进成立小区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监督其依法依规履职。业委会组建和换届,街道和社区党组织要提前介入,严把人选关、程序关,原则上业委会候选人党员和干部比例不得低于50%。充分吸收小区内党员骨干进入业委会,鼓励小区党支部书记兼任业委会主任,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党支部书记、经理到社区党组织任兼职委员,建立长效沟通联系机制。对暂不具备成立业委会条件的,街道和社区党组织根据工作实际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发建设及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等,组成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委会职责。建立业委会委员信用管理制度,按照多方评议原则,公开信用评议结果。年底以前,城区小区业委会组建要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是以建设红色阵地为重点,着力提升服务质量。组织引导各试点小区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规划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红色物业服务阵地。要让红色物业服务阵地成为小区沟通交流的“主平台”、服务居民的“主阵地”、文化建设的“主战场”。积极组织引导物业小区通过建立红色物业党员示范岗,设立信息咨询、有事请说话、保修维修等服务岗位,设置宣传栏、便民服务卡、业主QQ群、业主微信群、推送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发布常规性服务、特约专项服务、代办服务信息,让业主享受零距离、全天候的红色服务。我们要在学习借鉴“森嘉幸福里”“阳光栖谷”等红色物业示范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持续推进符合本地小区实际的“红色物业”项目。年内,物业行业党委委员、工会委员、会长副会长级企业托管的住宅小区要实现红色物业创建全部达标,并通过不断探索,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整合资源力量,着力打造一批在全市范围内立得住、过得硬、叫得响的红色物业服务品牌。争取在2021年年底前,实现全市物业托管小区红色物业全覆盖目标。

四是引入多种服务模式,推进物业服务全覆盖。按照“提升专业化物业、规范自治型物业、兜底三无小区”的思路,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作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通过选聘市场化服务企业、成立公益性物业服务实体、引入社会资本管理、居民自治管理等方式,引导居民因地制宜选择物业服务模式,实现不同类型物业服务管理的全覆盖。具体来讲,就是对有意愿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在充分尊重绝大多数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有序引导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进入提供管理与服务。对业主自治意愿较强的小区,街道社区、属地住建(房地产服务)部门坚持党建引领,指导小区党支部、业委会对小区实施规范化管理。对“三无”小区,由街办社区兜底。力争2020年年底以前,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21年达到90%以上,2022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五是建立健全“三方联动”的议事协商机制。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建立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议商机制。探索在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条件的增设物业管理专干岗位。在社区居委会的主导下,建立完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对口单位、专业经营单位、居民代表、志愿者等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机制,建立服务承诺制度、民主决策制度、评议监督制度等,定期组织居民群众代表对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兑现承诺、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评议,并公开评议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加强小区综合管理。不断深化“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社区吹哨、党员报到”工作,细化完善小区综合管理职责清单,加快推进落实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环保、住建(房管)、城管、应急管理、司法、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行政监管与执法职能进小区。各行政监管部门在街道社区统一协调下,建立违法违规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执法内容、执法流程和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及时处理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职能部门执法效能考核评价制度。物业服务企业要履行巡查、劝阻和报告责任,及时下达违规行为巡查记录单、劝阻通知单、及时报告单,将小区违法违规行为向街道社区和相关部门上报,推进联合执法进小区。

七是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管理体制机制。结合我市市情民情和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实际,加快修订《十堰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时调整《十堰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记分标准》,定期和不定期发布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对诚信企业实施联合奖励,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指导街办、社区做好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各类信用信息的收集、认定和报送工作,着力拓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收集渠道。

八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十堰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把老旧住宅小区公共管网管线、粪污处理设施、场地、道路、物业用房纳入优先改造计划,全力推进2019年和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积极组织申报2021年项目计划。委托专业技术部门,组织编制城区“十四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将城区需要改造的老旧小区全部纳入规划范围,按照先急后缓原则逐步实施改造。对改造完成的老旧小区,要积极鼓励“红色物业”进场,不断改善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硬环境”和管理服务“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