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机制初步形成
8月上旬,十堰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市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处、消防审验服务中心和五方建设主体,共同对十堰市张湾区花果街办山河小学1栋建筑和十堰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5栋建筑进行了联合竣工验收,标志该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机制初步形成。
据介绍,由十堰市住建局牵头的房屋和市政工程联合竣工验收,是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第四阶段,联合竣工验收事项涉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用地验收;市住建局承担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和备案抽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市人防办承担人防竣工验收及备案;市行政审批局承担绿线验收;市城管执法委等部门承担线性(水、电、气、通讯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验收等。本次联合竣工验收的十堰市张湾区花果街办山河小学建设工程,地上4层,建筑高度17.25米,建筑面积为4513.09平方米;十堰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1-5#商住楼,总建筑面积75693.06平方米。
在联合竣工验收过程中,通过开展相关政策解读、协调相关问题,统一竣工验收图纸、统一验收标准、统一验收意见。验收组集中听取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分别对建设质量、合同履行、执行强制性标准等情况汇报,分组对工程项目的观感、实测、安装、资料等进行联合验收指导,对项目的质量、使用感等情况进行评价,各验收部门对联合验收的具体情况进行填报,要求施工单位对各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和反馈。通过联合验收,变“串联模式”为“并联模式”,同步开展,同步出具验收整改意见,有效推动了项目早建成、早投产。
竣工验收是工程项目审批链条的末端环节,因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企业接待频繁,通过率不高,重复提交、重复整改,耗时长等问题长期存在,直接影响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效率。为此,十堰市出台了《关于印发十堰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制定了《联合竣工验收办事指南》《联合竣工验收》“一张表单”,改变过去建设单位多头申报,各部门多头分验,采取联合验收的方式,切实为建设单位减负提效。
实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实现了申报材料、审验环节、验收时限大幅度缩减,有效解决了企业反映强烈的“通过难、验收慢、验收难”问题。以前,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涉及规划、人防、消防等12个部门和单位,共需90余项申请材料。试行联合竣工验收后,将五个部门10项申请材料进行统一精简到71项,缩减了19项申请材料;联合竣工验收事项的办理时限压缩至14个工作日。相关建设单位只需在十堰市市民服务中心大厅联合竣工验收窗口一次性提供资料即可,联合验收完成后,由联合竣工验收窗口统一发放验收结果。(洪小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