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疫情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满足群众被抑制的商品房需求,发挥房地产业稳投资、稳增长的作用,推动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4月3日,十堰市进一步下调城区(不含郧阳区)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标准。
本次调整明确,2020年10月31日前,地上规划层数7层(含)以下的,施工进度达到地上2层;地上规划层数8至12层(含)的,施工进度达到地上5层;地上规划层数12层以上的,施工进度达到地上8层的情形,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可申报商品房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