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政策,促进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十堰市房地产服务中心下发文件,对城区(不含郧阳区)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标准进行调整。
2019年7月至12月底,十堰城区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工程形象进度标准作暂时性调整,具体标准为地上规划层数7层(含)以下的,施工进度达到主体结构封顶;地上规划层数7层以上的,施工进度达到地上规划层数的二分之一且不低于7层。按照上述标准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预售资金必须全部纳入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工程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