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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调整标准 引进人才可优先申请公租房

2019-04-28 14:20:26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近日,十堰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发布《十堰城区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申请标准、提交材料》,对就业人员申请条件作出调整。近5年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被行政事业单位录聘、企业依法聘用;申请家庭在十堰城区无房;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引进人才可优先申请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