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公布一批公租房租金标准 涉及城区7个新配建楼盘项目
近日,十堰市公租房配建管理中心发布信息,该市一批公租房租金标准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
根据《十堰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租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市场租金调查情况,相关部门发布《关于核定阳光栖谷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北京北路阳光栖谷等住宅小区新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如下: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此次核定新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涉及7个楼盘,分别位于北京北路、北京南路、重庆路、澳门街、朝阳中路、凯旋大道、车城西路7个区段。
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核定租金标准为:北京北路阳光栖谷13.80元/月·平方米;北京南路凤凰金街11.80元/月·平方米;重庆路汉城天地11.30元/月·平方米;澳门街翰林世家三期11.50元/月·平方米;朝阳中路华府平方米地12.40元/月·平方米;凯旋大道芙蓉华府9.30元/月·平方米;车城西路恒荣枫尚城8.10元/月·平方米。
《通知》还规定,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住户按廉租房租金标准执行,即0.80元/月·平方米。
另据介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相关部门根据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变化情况,每两年核定一次,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