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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将规范建筑业及经营服务行业污水排放

2021-04-09 16:53:06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为全力迎接全国黑臭水体示范城市验收、全国卫生城市复审,进一步加强城镇排水许可管理,荆州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及餐饮、旅馆、洗车、美容美发、集贸市场等行业污水排放清理工作。

全市范围内所有排水户均须取得排水许可证后方可向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污水,所有向市政污水管道排放的污水需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各类经营场所排水须实施雨污分流,由经营者自行对场所内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并按要求将雨污水排入市政雨污水管网。

旅馆、酒店等餐饮场所排放的餐饮废水,须设置隔油、残渣过滤等设施,不得将残渣废物及油污排入城市雨污水管网。建筑工地、洗车行业要在作业区四周设置截水沟、泥沙沉淀池,对废水及地面径流水进行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沉淀淤泥等固体废弃物应在作业范围内以规范密闭容器收集并及时清运,不得倾倒于市政雨污水管道。建筑工地、洗车场所应设置隔油设施,对收集的废水进行隔油处理。集贸市场要在化粪池基础上配套建设小型污水预处理设施,污水预处理后才可排入市政管网。

此外,针对新兴的商业广场地下停车场洗车、洗涤以及小区地下车库洗车等行业,生产废水须按要求进行雨污分流,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