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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治理 建设美丽城市

2019-06-03 16:16:39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8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荆州视察,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掌舵领航、把脉定向,对新时代荆州绿色发展提出新要求、给予殷切希望。对荆州市城管委而言,更应强化使命担当,全面拥抱新时代、践行新思想、实行新作为,扎实抓好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为荆州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事业开创新局面。

一、荆州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的现状

荆州市各县(市)区共有116个乡镇,1579个行政村。2018年以来,各地加大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力度,以乡镇压缩中转站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环卫收运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无害化处理有可靠的载体,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已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封闭系统。目前,城乡生活垃圾日均产生3330吨,其中城区日均产生1725吨,农村日均产生1605吨;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乡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2%;全市已有818个行政村实现“五有”标准(即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

二、荆州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设施建设,城乡垃圾配置设施、运行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

目前,荆州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垃圾中转站170座,其中城区74座、乡镇96座。全市每个乡镇基本上都已建成1座垃圾中转站。部分县市在原有建设的基础上,计划新增中转站建设项目。全市已建成生活垃圾终端无害化处理设施7座,日设计处理能力为3208吨。其中卫生填埋场3座,焚烧发电厂2座,水泥窑协同处理1座。目前,已开工建设的有16座卫生填埋场,3座焚烧发电厂,日设计处理能力为2124吨。

(二)开展环境整治,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体系进一步夯实

按照加快实现建设现代化精致城市、致力打造干净城市的目标要求,我市全面开展了“一把扫帚扫到底,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一是将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到全市各乡镇、中心城区各村居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包片责任单位,要求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城区环境大清洗、农村人居大清理及薄弱区域专项整治,并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对活动方案落实情况及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办。二是开展“清洁家园”行动。组织园林绿化、环卫保洁、城管执法等工作人员在全市开展义务洁城行动,清洗城市“家具”,维护市容秩序,同时进行文明城市管理“十个一律”宣传。通过这一系列举措,形成了良好的活动氛围,为推进和落实“一把扫帚扫到底,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市城管委对重难点工作拿在手上具体抓,在中心城区开展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和共享单车规范化管理、垃圾中转站除臭等工作。

(三)实施检查考评,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考核体系进一步建立

坚持将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考核体系。建立考核排名制度,由市城管委牵头,组织对城乡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进度、垃圾分类情况、环境卫生状况进行随机暗访和信息采集,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情况综合考评。建立了全市垃圾治理微信群、QQ等工作交流平台,对检查督办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上传,督办各县市区及时整改并反馈情况,有效提升了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效率和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按照“全域规划、科学布局、综合整治、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清洁环境的能力和水平,打造干净、整洁、美丽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和文明城市创建全面协调发展。

(一)把握重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深入开展

要高标准谋划和建设项目。加快中末端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力度,健全收运体系建设,提升末端处理能力。洪湖、石首新建垃圾焚烧项目、监利县旺能二期垃圾焚烧项目及部分县市生活垃圾中转设施项目建设仍需加快推进;同时,按照每100户配备一名保洁员的标准配齐保洁员队伍,保障城乡环境保洁全覆盖。同时,加大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力度,摸清辖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数量、规模、位置等情况,坚持一处一策,制定分类治理方案,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管,把日常将职责落实落细,2019年8月前,全市地表垃圾全部清零。

(二)打造亮点,力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创新

对城区道路,要优化作业模式,加大冲洗频次,逐步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作业模式,实行机械洗扫与人工保洁无缝对接,实现清扫保洁作业全覆盖;对背街小巷,要增加人工保洁班次,延长作业时间,减少作业盲区;对交叉路段和插花区域,要逐一梳理,明确责任,实施常态化保洁。同时,以“一把扫帚扫到底,干干净净迎国庆”为抓手,推动城市环卫向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延伸,农村保洁向沟渠河道、田间地头延伸,道路沿线向管理盲区延伸,确保城乡垃圾清扫保洁全覆盖、地表垃圾全清零、收运垃圾全处理,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城市环境。

(三)推行试点,带动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提升

一是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注重垃圾源头减量,逐步扩大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从党政机关率先做起,严格落实垃圾分类标准要求,并逐步将垃圾分类扩大到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形成党政机关带头、全社会参与分类的良好局面。二是拓宽投资渠道。充分考虑垃圾处理的市政公益属性,建立财政保障、乡镇补贴、村民付费、社会资本参与相结合的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把城乡环境保洁、垃圾转运、垃圾处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落实乡镇投入,用于生活垃圾的转运和集镇等公共场所保洁的投入、补贴困难村添置垃圾桶等;收取保洁费,通过村民“一事一议”的形式,向农户每年收取100至200元垃圾处理费,作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补充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