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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坚持“房住不炒” 确保公积金合规使用

2019-05-09 12:19:29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9年以来,石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统一要求,适当紧缩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有效抑制投机性购房行为。

石首中心以支持首套房刚需为重点,严控炒房投机。一是严格实行公积金贷款“认房又认贷”政策。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不超过房价的80%,最高可贷45万元;属于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比例下降为不超过房价的60%;属于第三套或第三次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的,不予办理。二是加强公积金使用申请资料的合规审查,严防骗提骗贷。建立健全了“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风险管理机制,认真审核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申请资料、严格核查购房手续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确保公积金合规使用。三是注重个人诚信管理,严督违规违约行为。对违规骗取骗贷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将通报其所在单位,记载其失信记录,在一定时限内限制其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9年至今,石首中心已为170户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5483万元,解决住房面积16150平方米。(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