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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首批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

2023-07-20 15:43:06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根据湖北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2023】18号)要求,扎实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拓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新空间,按照试点先行、积累经验、逐步推开的原则,荆门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以凤凰湖公园、植物园、龙泉公园、东宝山公园为试点,开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探索。

一是精选试点区域,响应群众需求。组织专班踏勘梳理植物园、凤凰湖公园、龙泉公园、东宝山公园可供游憩活动的空闲地、草坪区和林下空间,选择确定地形相对平整场地、服务设施和应急保障相对完善便捷,可进行搭设帐篷、野餐、瑜伽、静坐等区域12处约4.2万平方米,作为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空间,满足市民亲近自然、休闲游憩、运动健身的需求。

二是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效能。以开放共享绿地为原点,在周边配套公厕、垃圾回收箱、安全监控,设置相关宣传、温馨提示、指示牌等28块,提升公园服务功能。开展志愿者服务,提供衣帽架、地毯、应急药品、充电宝等,夏供凉茶、冬备热饮,通过便民暖心“微举动”提升市民幸福感。

三是推广轮换养护,强化开放保护。根据植物生长周期和特性,通过加强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斑块复绿等方式对开放共享区域做好养护,并适时进行地块轮换,避免草坪因过度踩踏影响正常生长,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开放共享可持续。

四是规范行为标准,倡导文明游园。在显眼位置,告知市民游客可在开放共享区域开展对绿地影响较轻的野餐、瑜伽、亲子、搭设帐篷等运动、休闲、娱乐项目,允许搭建不需要脚钉固定的中小型家用帐篷;不允许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吸烟、露天烧烤、烹饪、焚烧等使用明火行为,不允许实施其他妨碍公共场所治安秩序以及干扰他人游玩、休憩的行为,不允许私自使用超过55分贝的扩音设备、私自售卖经营、开展迷信活动以及其他非法活动。

此次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不同于以往将公园大门打开,而是向市民开放公园里的草坪、林下空间、空闲地,让大家能够进去野餐、露营,充分亲近自然,享受大自然的馈赠。下一步,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将在探索总结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新空间,竭力营造草地野餐、亲子活动、植物科普、琴茶花艺等新场景、新愿景,让公园绿地不仅成为“网红”打卡地,也成为城市文化生活的展示区,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生态发展带来的红利。(彭昆鹏、康莉莉)